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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米被允许添防腐剂?
浏览 1367 次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29
 
 
新版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被指埋安全隐患
海峡都市报
19日,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,新版的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中,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。专家认为,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加工上并无必要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应该撤销。
允许三种添加剂
上述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,功能为增稠剂;双乙酸钠,功能为防腐剂;脱乙甲壳素(又名壳聚糖),功能为增稠剂、被膜剂。
根据新标准,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,包括大米、面粉、杂粮、块根植物、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(不包括原粮及07.0类焙烤制品),用量为“按生产适量使用”。
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.2g/㎏,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/kg,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.1g/kg。
该专家介绍说,双乙酸钠是防腐剂,在查找有关资料时,没看到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况。
专家称埋下隐患
“大米是我国主粮,也都是食品原料。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,应十分慎重”。上述粮食系统内专家说,“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,这无异埋下了隐患。”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“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,方可列入允许范围”。之前,即因无技术必要而撤销了面粉增白剂—过氧化苯甲和过氧化钙。
从保证健康的角度,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,就可能会有人去“钻研”,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进行保险。“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,对添加剂的使用,应该宁缺毋滥”。周显青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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